作者: 胡德光 來源: 菏澤日報 發(fā)表時間: 2024-12-20 09:31
中國菏澤網消息(通訊員 周瑩瑩 記者 胡德光)日前,巨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遺棄罪案件。李某將出生不到兩天的女兒遺棄在河堤旁的大樹下,被法院以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。
李某的妻子懷孕后,經孕檢發(fā)現(xiàn)是雙胞胎,其中一胎是多囊腎患兒。2023年6月29日,李某的妻子生產時,健康嬰兒生下后當場死亡,患病嬰兒被送至醫(yī)院檢查。在確定嬰兒是患病兒后,6月30日,李某將剛出生的女兒遺棄在河堤旁的大樹下。后李某后悔又返回想抱回孩子,但該嬰兒已被人發(fā)現(xiàn)報警并送至福利院安置。2023年9月,遺棄的孩子被李某接回家中撫養(yǎng)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李某對于年幼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(yǎng)義務而將其遺棄,拒絕撫養(yǎng),情節(jié)惡劣,其行為構成遺棄罪。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鑿、充分,罪名成立。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認罪認罰,已經將遺棄孩子接回家中撫養(yǎng),具有悔罪表現(xiàn),可以從輕處罰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李某犯遺棄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。
承辦法官表示,根據有關法律,對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,負有扶養(yǎng)義務而拒絕扶養(yǎng),情節(jié)惡劣的,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